网站首页
手机版

犯罪中止适用范围是什么?(犯罪中止适用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6-05 07:32:33作者:佚名

犯罪中止适用范围是什么?(犯罪中止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犯罪中止适用范围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

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1、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

2、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自动地中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条件。这里的自动中止必须是彻底的。

3、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是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条件。犯罪既遂是对犯罪中止的绝对排斥。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的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二、犯罪中止认定要注意什么?

1、在进行了犯罪准备,而后放弃了着手实行的,应当认定为中止犯。例如,甲某准备了毒药杀害其夫,因为害怕而没有敢下毒,后来放弃杀人念头,把毒药扔掉。因为尚未着手就自动放弃犯罪,属于在预备过程的中止。

2、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在进行了犯罪准备,没有着手实行的情况下,因为情况有变,主动撤退,但未放弃犯罪意图的,不是中止。

3、即使客观上不能完成犯罪,但自认为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的,也是自动中止。

4、在客观上能够完成犯罪,但行为人自认为出现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而撤离的,属于犯罪撤退,不成立犯罪中止。

一旦成立犯罪中止,那么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时候,往往是不会那么严重。此时,若没有造成什么损害的话,那么应当对行为人免除处罚。即使中止行为有造成损害的,此时也应当对行为人减轻处罚。另外,在认定犯罪中止的时候,也需要注意,在实行犯罪之前和之后,其实都是有可能成立犯罪中止的,并非是在犯罪着手之后才有可能成立中止。

本文标签: 适用范围  犯罪行为  行为人  

为您推荐

犯罪中止适用范围是什么?(犯罪中止适用范围是什么)

犯罪中止适用范围是:要求犯罪中止是发生在犯罪的过程当中;此时必须要是行为人自发自动的中止了犯罪行为,同时要求自动中止必须是彻底的;中止了犯罪行为之后,同时要求对于犯罪结果的发生是起到了有效的防止作用,

2024-06-05 07:32

没有营业执照,能算住改非吗,该如何计算补偿?

将住房改成商业用住房时,要取得营业执照,如果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能算住改非,补偿只能参考周边住宅进行补偿。其具体补偿项,主要是: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以及地方制定的奖励政策。

2024-06-05 07:32

承担刑事责任后民事赔偿残疾赔偿金赔偿吗?

当事人民事主体因为自身不合法的犯罪行为造成对方残疾的,应当在承担必要的刑事责任范围之外履行承担赔偿残疾赔偿金的民事法律义务,这是侵犯对方民事生活权益之外对对方合理和必要的物质损失赔偿和补偿,是法律限定

2024-06-05 07:32

犯罪中止的主观状态是什么?(犯罪中止的客观性)

犯罪中止的主观状态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

2024-06-05 07:32

缓刑人员私闯民宅的如何处理 缓刑人员擅自离开后果

缓刑人员私闯民宅的处理方式是立刻收监执行。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遵守规定,同时,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现判决之前有漏罪,或者重新犯罪,那么,在考验期满时就可以认

2024-06-05 07:32

我收到了征收补偿决定,但还没签协议,会被强制拆迁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拆的。通常此时征收方采取这些行为,进行强制拆迁,毫无疑问就是违法强拆,只要收集好证据,是很好确认征收方违法的,可以依法

2024-06-05 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