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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补偿给太低?拆迁前做好这几件事,征收方动不了你的蛋糕

更新时间:2024-06-05 05:00:30作者:未知

害怕补偿给太低?拆迁前做好这几件事,征收方动不了你的蛋糕

房子是我们家的象征,是我们生活的依托,是我们幸福的基础。法律规定“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公民个人财产,征收个人财产应给予合理补偿”。但征地拆迁中,却有不少人并没有获得合理补偿,导致拆迁返贫,甚至被肆意压低补偿,无法保障原有生活水平。

违法征收拆迁,是被征收人心中最惧怕的“倒霉事”,但却又在我们身边一次又一次发生。被征收人是弱小的,征收方是强势的,以小博大,如何获胜?我们需要法律——这一尚方宝剑。借力打力,以法律对付违法征迁行为,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但现实当中,每一次征地拆迁,总有不少被征收人踏入征收方五花八门的圈套,丢失应得的丰厚补偿。为了不在面对征收时“一脸懵逼”,被征收人应当做好这几件事,让自己准备更充分一些。

爱土拆迁律师团给大家来逐一解析,相信了解了以下几方面,拆迁方再想动你的蛋糕就没那么容易了。

第一,了解谁来拆迁

征地拆迁来临,首先要弄明白的是为何而拆,谁是主导。如果基于公共利益征收拆迁,政府为主导,此类征地拆迁带有一定行政强制性,被拆迁人要做的是争取合理补偿,不可一味不配合。

如果是纯粹商业行为,比如房地产开发、商铺扩建等,则不具有强制性,为民事行为,被拆迁人可以任性一把,“我的地盘我做主”,不满意就不能动我的一亩三分地儿。

第二,了解土地性质

土地性质不同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相应所依据的征收补偿标准也不同。我国的土地性质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与补偿条例》(即国务院590号令)的规定,必须按照市场价给予补偿。

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除了土地补偿外,房子等地上附着物也要给予补偿。不论是哪种土地性质,均需要遵守合理的补偿的大原则,让被征收人的日后生活有保障,不能一拆毁所有,不能越拆越穷。

第三,了解土地房屋的权属证明

征地拆迁补偿对象是土地或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说需要证明自己是被征收土地或者房屋的产权人,才有资格拿补偿。可见相关的权属证明尤其重要,比如土地使用证明、房产证明等。

比如说经营性房屋承租人,要看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遇到拆迁情形的明确约定。如果有,则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则按法定。在承租合同有效期间内,承租人可以主张因为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裸房装修费用、搬迁安置费用等补偿。

第四,了解征收补偿内容及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内容有: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必须按照市场价予以补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内容主要是土地征收补偿、人员安置费、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房屋补偿、青苗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如果涉及到经营性房屋的,还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

总体上大家可以把握一个原则,不能因为征地拆迁拉低了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如果大大降低了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肯定就是不合理的。

遇到不合理的拆迁补偿,不要一味逃避或妥协,也不用怕,要有信心和勇气面对,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委托律师介入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尤其重要。一定要利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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