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告诉才处理检察机关的案件有哪些 告诉才处理检察机关的案件有哪些情况

更新时间:2023-12-28 20:11:53作者:佚名

告诉才处理检察机关的案件有哪些 告诉才处理检察机关的案件有哪些情况

一、告诉才处理检察机关的案件有哪些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普通)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

但是,因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或者因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或者虐待家庭成员造成重伤、死亡的,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同时,因被害人人身受到限制、精神受到控制而不能告诉,致犯罪人逍遥 法外,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被害人的近亲属、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告诉,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民事案件,法院奉行“不告不理”原则。

二、刑法中自诉与告诉才处理的区别

两者存在交叉之处,但前者的范围要比后者宽一些。

这个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一个类型,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必须是《刑法》分则中 法律明确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且只有四个罪名,即侮辱、诽谤罪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这四个。其中,侮辱、诽谤严重危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暴力干涉婚姻致人死亡及虐待致人死亡都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自诉案件除了以上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外,还包括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主要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干涉通信自由案、侵犯知识产权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严重危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遗弃案,已经侵害公民人身与财产权利法定刑为3年以下的各种犯罪。故意伤害轻伤,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也可以自诉。

3、还有一种比较特殊:被害人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立案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这类案件也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但是和前两种有一些区别,比如说不能适用调解和和解结案,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等等。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对于一些民事类的案件,主要是不告诉不处理的原则,只有当事人自行起诉我或者是告诉相关机关,单位才会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都是属于字数类的案件,需要自己提起诉讼。

本文标签: 案件  被害人  指的是  

为您推荐

告诉才处理检察机关的案件有哪些 告诉才处理检察机关的案件有哪些情况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比如说虐待案,再比如说侮辱诽谤案件,再比如说侵占案件等等告诉才处理,指的是只有被害人告诉了相关的机关单位才进行处理的案件,如果不告诉的话,那么不进行处理。

2023-12-28 20:11

恋爱同居期间的债务分手怎么处理 恋爱同居期间的债务分手怎么处理呢

共同债务应该由双方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则应该由个人的财产来清偿。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

2023-12-28 20:11

我国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轻微案件有哪些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比如说虐待案件,侵占案件,再比如说侮辱诽谤案件,再比如说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等等。也就是说需要由当事人告诉给相关的单位以后才会处理此类案件,如果不告诉,那么就不处理。

2023-12-28 20:11

同居时多次怀孕做人流分手时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吗

女方在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因没有合法婚姻为前提,所以女方请求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对于未婚怀孕流产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实践中也存在差异。

2023-12-28 20:11

放弃了继承权是否还有赡养义务(放弃继承权还有赡养义务吗)

子女放弃继承权后不可以不赡养父母。不论是否继承父母的遗产,都需要对父母尽赡养义务。放弃继承权与赡养老人之间并无因果关系,并不是因为有继承权才需要赡养老人的,赡养老人是法定的义务,是每个子女都必须要履行

2023-12-28 20:11

孩子生下来结婚证没领怎么办 孩子生了结婚证没领有什么影响

孩子生下来结婚证没领需要及时的领取结婚证。否则的话是不能够办理出生方面的户口入户的手续的,需要建议大家注意的就是孩子出生之后应当尽快的来完成落户手续的办理,否则就是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用的。

2023-12-28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