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关于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司法认定

更新时间:2024-06-13 17:57:44作者:佚名

关于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司法认定

(一)本罪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或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

本罪与其他俩罪的区别一般比较明显,但在行为人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组织者或偷越国(边)境的人事前通谋,由行为人向组织者或偷越国(边)境的人出售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对行为人是按非法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处理,还是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处理,实践中有不同认识。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对行为人也应按非法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论处。在妨害国(边)境犯罪分工日益精密化的情况下,为让所有的犯罪行为都能得到惩治,本法将各种犯罪行为都以明确的罪名规定下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从理论上讲,行为人无论是否和组织者或偷越国(边)境人通谋,其出售出入境证件的行为都已构成独立的犯罪,也没必要作为其他犯罪的共犯处理。

(二)本罪与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骗取证件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出境证件,也包括入境证件,而后罪的犯罪对象仅包括出境证件。

(2)客观行为不同。本罪的行为特征是把自己的证件或低价购买的证件出售,而后罪的行为特征是弄虚作假,骗取出境证件。

(3)主观方面有所不同。本罪不要求特定的犯罪目的,而后罪则要求必须有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目的。

本文标签: 组织者  的人  组织  

为您推荐

关于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司法认定

(一)本罪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或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本罪与其他俩罪的区别一般比较明显,但在行为人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组织者或偷越国(边)境的人事前通谋,由行为人向组织者或偷越国(边)境的

2024-06-13 17:57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解释该怎样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6.6法释[2000〕13号)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

2024-06-13 17:57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构成犯罪可能要判刑几年

犯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6-13 17:57

刑事中传授犯罪方法罪公安立案标准有怎样的规定

行为人一旦着手实施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犯罪即告成立,因此对实施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人均可立案追诉。

2024-06-13 17:57

保险诈骗构成犯罪应该怎么处罚 保险诈骗构成犯罪应该怎么处罚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

2024-06-13 17:56

刑事爆炸罪的公安追诉标准是如何规定

根据《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故意用爆炸的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爆炸行为,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

2024-06-13 17:56